注销公司需要经什么程序公司已经注销了的职工工资向谁主张
之前上班的公司还拖欠工资没结,到公司原住址去找也没人,去有关部门一查发现公司已经注销了,工资现在该找谁主张?1、公司想要注销必须要先清算,债权债务在清算阶段就应当处理
当一个公司出现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可以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这是公司注销。
但是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依法清算是一种法定义务,其目的在于解决公司出现解散事由悬而不决的状态,同时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职工工资、公司债权债务都是应当在清算过程中处理的,现在员工工资未结,想主张工资要分以下情形来讨论。
(1)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办理注销前必须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规定,如果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或公司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职工利益受损的,职工可以要求有限公司股东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承担责任。
还有另一种情形,如果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职工还可以要求股东、第三人承担责任。
(2)公司有清算并予以注销,但清算程序、实体不合法或不当
公司注销前有清算,但存在未按照法定程序、方式通知债权人,或者遗漏债权债务等情形,导致公司在注销后仍然存在未了结的债务。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的规定,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在注销前有清算程序,但在清算时并未通知债权人、职工的,可以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由清算组人员承担责任。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受保护。即使公司注销了,只要公司在清算过程中有违法情形,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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